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财税热点

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20/9/30  阅读数:662

2020年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行业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可谓“步履维艰”,有些甚至徘徊在破产边缘。国家也因此出台了很多纳税优惠政策,用来减轻大中小企业的纳税负担。比如,电影行业就深受疫情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各大小影院都没有开门营业,那么有人就问了,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从事会计实操的你知道吗?

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文件规定,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