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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具体的应税资源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那么在会计实操工作中,资源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我国对资源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气免征资源税。
从低丰度油气田、衰竭期矿山等进行资源开采时具有一定的难度,开采成本也会增加,但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环境,因此国家对下列情形施行减征政策:
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4.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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