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财税热点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准备哪些材料?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20/5/11  阅读数:589

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应用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为了便利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通过“个税”APP进行申报,因此需要纳税人准备并留存一些申报材料。那么,在会计实务中,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时,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留存哪些材料呢?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准备哪些材料?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准备、留存哪些材料?

答:1.住房贷款利息

准备:

(1)房产证明:如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2)贷款合同:按照贷款合同内容据实填写;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为你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留存:

住房贷款合同以及贷款还款的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

2.住房租金

准备:

(1)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2)工作城市信息:主要工作城市(市一级);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为你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留存:

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如果员工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的,企业不需对资料进行留存;如员工是通过单位报送单子版或纸质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的话,企业需留存有员工及单位签名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