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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印花税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20/5/11  阅读数:565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当企业进行哪些活动时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征收印花税的情形有哪些?


问:哪些情况下需要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核定征收印花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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