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财税热点

特殊个人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9/8/21  阅读数:594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个人所得来源于固定的工作单位,企业在下发工资前会代我们预缴预扣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不仅有固定工作的长期员工是有企业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其他特殊的个人所得,例如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也是由企业代为个税预扣预缴的。那么,对于这类特殊个人所得,企业该如何代为预扣预缴呢?

特殊个人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问: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特殊个人所得个税预扣预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