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人在社会漂,哪有不加班!加班,对于我们财务人员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不加班的日子可谓少之又少。当我们从清晨“奋战”到深夜时,可曾想过单位安排地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那么面对这些费用,财务人员又该如何处理呢?
加班的工资标准
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多少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所以一般情况下,当我们加班时,是可以获取相应的报酬的。
加班费用的税务问题
既然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税法规定,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但是在这里,加班费属于员工正常的薪资,并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所以加班费应当计入个税起征点,进行依法纳税。
加班费用的账务处理
首先要明确一点,因为加班费属于正常工资的部分,所以加班费需要和工资进行同样的账务处理。而且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依然要扣除应缴税费部分。分录如下: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安排我们加班时,加班费用是我们应得的报酬。在企业违约时,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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