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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废应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网    发表时间: 2018/10/8  阅读数:463

问题描述:内容:我公司近期对仓库材料进行清理,发现有400多个品种元器件已淘汰,金额达9万多元。请问我公司决定对上述材料进行报废处理,需向税务部门办理哪些手续、企业需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答复:回复内容:你可参看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 法》第三十五、四十条规定,把(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确认审批表》、《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流动资产盘亏(盘 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各一式二份(2)相关资料及核算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核证明资 料(3)《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4)保险合同理赔材料及说明(有保险理赔的) 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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