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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该怎么缴纳?这5个房产税常识,会计注意
文章来源:青岛财务网    发表时间: 2018/9/19  阅读数:453

一、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二、企业是否在房产改造、扩建等更新改造过程中,房产价值是否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按增加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是否把房屋资产与其他资产混淆,未纳房产税。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后,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是否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申报缴纳房产税。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不用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五、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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