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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那些事儿
文章来源:会说    发表时间: 2018/7/16  阅读数: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烟叶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就其收购金额而征收的一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查处没收的违法收购的烟叶,由收购罚没烟叶的单位按照购买金额计算缴纳烟叶税。 烟叶税征收对象为晾晒烟叶和烤烟叶。《烟叶税纳税申报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6]77号)之规定。 烟叶税为地方税,收入一般归属县、乡两级政府,是烟叶产地县、乡两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烟叶税自2006年4月28日起开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征收烟叶税1097亿元,年均增长12%。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财税[2018]75号)规定:“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税率为20%。 购进烟叶,还可以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自2017年7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规定:以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烟叶税进入资产的计税基础,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之中。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例如,2018年7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某烟草公司向烟农收购晾晒烟叶,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收购价格10万元。货款从银行支付。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1+10%)=11(万元) 应缴纳烟叶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11×20%=2.2(万元) 烟草公司的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购进烟叶 借:材料采购 9.01 应交税费——应交增税(进项税额) 0.99 贷:银行存款 10 (2)计算应缴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 2.2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2.2 (3)缴纳烟叶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2.2 贷:银行存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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