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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是否免增值税?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发表时间: 2018/7/11  阅读数:455

问:个人提供代理服务,月销售额为25000元,是否要交增值税?   答:根据国税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解读,财税[2014]71号明确销售额2~3万元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税。(李志远点评:这一解读表明,相关免税政策是适用于个人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52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延续到了2020年12月31日。   所以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个人提供代理服务,月销售额超过2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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