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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招牌挂后由最终子公司办理产权,要按转让交契税吗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8/6/13  阅读数:522

【问题】 母公司招牌挂后,又签订三方协议,由最终子公司办理产权并开发的,母公司要按转让交契税吗? 【答案】 财说【2012】82号:二、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所以,最终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是子公司,则由子公司交契税、母公司不需要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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