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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股权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文章来源:江苏地税    发表时间: 2018/6/4  阅读数:45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第九条的规定,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因此,若企业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则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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