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要闻
1.无纸化代开的发票,如何作废、红冲?需要到柜台处理吗?还是也可以网上无纸化处理? 答: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柜台处理。 附送材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 (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 (2)作废发票的书面说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 (2)企业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4)购货方发票已经认证的情况下需要购货方开具“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信息表” (5)柜台填写“改票申请表”或作废发票的书面说明。 2.从哪里可以获取无纸化办税系统最新的操作手册吗? 答:途径一,1.打开厦门国税网站,输入税号、密码及验证码,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2.选择无纸化办公,进入无纸化办税系统。3.点击右上角税号下端的帮助文档保存并打开,选择相应文件下载保存。 途径二,税务外网-办税下载-软件下载-无纸化系统。 3.企业已完成新户报道,三方协议未签完,进无纸化系统,要做一般纳税人认定,可选无纸化事项均为空是什么原因呢? 答:当天登记纳税人信息同步会延迟一天,办税大厅用户同步是准实时。(既新户报道当天申请为无纸化化用户,可以登入系统但要等晚上同步后才可办理业务)。 4.通过无纸化办理的业务所需资料和办税指南是一样吗? 答:一样。每项业务对应的申请表单,由原来填报纸质表单变为填报电子表单,附送资料则是上传电子图片或电子文档即可。特别指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发票票种核定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作为一个流程进行审批,所以纳税人在提交申请资料时,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资料一并在发票票种核定模块提交。 5.无纸化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纳税人在无纸化系统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端审批后流转到金三会自动触发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纳税人需在首次申请专用发票模块一并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按税人附报资料中的限额受理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6.办税大厅无纸化体验区配备扫描仪,那么,纳税人家中没有扫描仪怎么上传附送资料? 答:可以用手机拍照上传,或者到办税大厅无纸化体验区将您需要上传的资料上传至常用资料模块,下次办理业务可直接在系统常用资料中选择。 7.有部分电脑无法登入无纸化办公系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答:请纳税人核对以下系统配置: 1)Windows xp或之上的操作系统;Microsoft IE7.0(或更高版本)。 2)电脑安装了360安全卫士等类似软件,在本软件使用的过程中,360安全卫士若弹出提示信息,选择允许全部,然后继续。 3)如果在使用本系统时,Microsoft IE8或以上版本,在操作申请事项或使用时弹出是否允许弹出框显示,则选择允许。 8.纳税人在无纸化办税系统可以进行发票票种的新增、修改,为什么不能进行删除操作? 答:无纸化办税系统可远程办理的业务是有限的。进行发票票种的删除涉及到,已开具的发票是否完成发票验旧,以及未开具的发票是否完成发票缴销等,需要完成相应的前置业务才可进行发票票种的删除。 9.申请个人代开发票注册账户时,主管税务机关要如何选择? 答:注册用户信息时,纳税人可以根据就近原则进行主管税务机关的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与前往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一致,否则柜台无法受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注册用户时,选择完主管税务机关后,所属的街道乡镇也为必选项。 10.在无纸化办税系统办理退税业务时,附送资料显示均为非必报项,是否不需要上传附送资料? 答:由于退税方式不同,附送资料也各不相同。因此,该项业务在无纸化办税系统默认附送资料都为非必报项,纳税人在提交申请时要依据办税指南要求提交附送资料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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