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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7/8/28  阅读数:284

 问: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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