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以赚差价为目的持有,准备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那么,会计们是否知道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的核算该怎么写会计分录呢?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在资产负债表日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分期计算出的利息收入,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2】2007年1月8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丙公司2006年7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250万元,票面利率为4%,按年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260万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万元,2007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债券利息5万元。2007年末确认本年的利息,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万元。
甲公司对以上业务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2007年1月8日,购入丙公司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 550 000
应收利息 50 000
投资收益 30 000
贷:银行存款 2 630 000
(2)2007年2月5日收到该笔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应收利息 50 000
(3)2007年12月31日,确认2007年债券利息时:
2007年债券利息为:2500 000×4%=100 000
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100 000
(4)2008年2月10日,收到丙公司债券的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利息 100 000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