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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哪些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7/7/3  阅读数:188

  问:企业的哪些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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