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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这10种情况都属于“变名虚开”发票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7/6/22  阅读数:224


以下这10种情况都属于变名虚开,赶紧来看看吧~

    情况一:开具发票时酒店将“餐饮”变更为“住宿”“会务费”“服务费”等项目; 
    情况二:开具发票时将“借款利息”变更为“顾问费”“服务费”“手续费”等; 
    情况三:开具发票时将“礼品费”变更为“办公品”; 
    情况四:开具发票时将“月饼”“粽子”变更为“纸张”“耗材”; 
    情况五:开具发票时将“佣金”变更为“服务费”; 
    情况六:建筑安装公司发放劳务工资不做账,用开具的材料发票抵顶劳务费用,编造经营支出成本; 
    情况七:购买A商品,取得的却是B商品的进货发票; 
    情况八:将购物卡开具成办公用品的发票; 
    情况九:将招待礼品的发票开具成宣传礼品的发票; 
    情况十:将销售货物等高税率的增值税项目开具销售服务等成低税率的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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