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自然人个人转让公建时,如果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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