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次(月)领用数量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首次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时需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3) 发票专用章印模;
(4)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增加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提示: 请携带公章及以上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核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找到发票业务下的“增值税票种核定”功能模块。填写表格后,上传购票人身份证影印件正反面(电子版)。
和发票专用章印模,提交申请后等待一段时间后,查询回执。
初次核定增值税发票票种后您就可以申请税控设备。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