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问:您好!请问房屋产权未明晰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屋产权登记证,只要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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