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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支付境外广告费,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 2016/12/15  阅读数:751

【问题】

我公司向境外支付在境外发生的广告费,是否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4: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所以您公司对外支付的广告费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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