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现金流量表正表与补充资料或与资产负债表之间或与利润表之间勾稽关系
一、现金流量表内部的勾稽关系
1、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补充资料第一项“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相符。前者采用直接法,后者采用间接法,但两者所列报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2、正表中的第五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第三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存在勾稽关系。正表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是对现金净流量经行的动态计算的结果;补充资料是期末与期初差额,是对现金净流量静态计算的结果。两者计算方法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
二、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现金流量表主表第五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加上“短期投资”项目中属于等价物的部分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相等。即,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货币资金期初余额”}+{“短期投资期末余额”-“短期投资期初余额”}
若是“货币资金”中包含有支用受银行限制的存款,在计算时则应扣除,应为其再投资业务中已进行了列报。
三、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净利润”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第一项“净利润”是一致的。同时,利润分配表将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为期末未分配利润,通过期末“未分配利润”一项将利润分配表与资产负债表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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