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要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日起就要正式停止使用了!停用以后,纳税人手里的货运专票还能认证吗?以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哪种发票?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还有哪些呢?这些问题你都有答案了吗?不要着急,小编帮你一起整理!
一、货运专票停止使用,是指不得开具还是不得认证?
二、7月1日以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哪种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还有哪些呢?

四、阅读相关政策及解读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
备案号:豫ICP备150179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