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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办税】营改增后如何利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手把手教你
文章来源:大连市长海县国税局    发表时间: 2016/5/9  阅读数:482

5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需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需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那么,营改增后,纳税人如何利用这个“新系统”开具发票呢?2分钟,手把手教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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