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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房地产开发营改增前后政策差异!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表时间: 2016/3/30  阅读数:366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相关细则的发布,新增试点行业纳税人近日都忙碌起来,抓紧学习新的政策规定。今天,小编特意选了一篇干货,送给即将营改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一张表帮你搞懂营改增前后的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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