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要闻
在当前的经济新形势下,实体经济增长乏力,有效需求不足,企业对各种负担和困难的主观感受普遍增强。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振民众消费信心,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朱惠英表示,根据1994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7%,仅规定粮食和食品植物油等少数货物类增值税税率为13%。以广西为例,2015年全区企业应缴增值税628.2亿元,若将主要增值税税率17%下调1个百分点至16%,将较大地降低企业成本。广西是后发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水平相对落后,企业亟待产业转型升级以谋求发展。而比较高的税赋,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缺乏生产发展急需的流动资金,不利于企业升级换代、技术改造和科研开发,最终会导致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
朱惠英建议,对企业征收的增值税,从目前主要征收的税率17%下调至16%。这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和社会资本活力,增加我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又可以将减税的利好传递到消费终端,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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