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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

企业账户--预算单位专用账户变更
文章来源:河南财税网    发表时间: 2016/3/10  阅读数:255

允许变更事项:

1、账户名称;

2、资金性质;

3、证明文件种类及编号;

4、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及编号。

注意: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发生变更,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无需进行变更处理,应按照补(换)发开户许可证业务进行处理。

预算单位专用账户变更手续:

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资料信息,应向银行提交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开立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所需全套资料(变更后的);

2、原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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