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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信息化技术破解电商征税困局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网    发表时间: 2016/2/22  阅读数:306

电子商务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也为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这些意见明确规定了普通网店的自然人———店主也将被纳入税收监管范畴。
 
    电商征税大势所趋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已达到13.4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电子商务零售行为将拉动经济增长5.48个百分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然而,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征管体系提出了许多挑战。
 
    京东作为大型电子商务集团是电商征税的主体之一。京东集团税务与资金副总裁蔡磊表示,如今,中国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已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税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实际问题。目前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现状还有一些难点。
 
    蔡磊告诉记者,当下有些电商没有工商注册,纳税地点不好确定,而征税对象的认定也存在一定模糊性,除此之外,电子商务的无纸化会导致课税凭证不易保管。税务登记制度也需要适应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经济。蔡磊希望通过规范电商的税收诚信来促进电商的经营诚信。
 
    电商征税未来的发展趋势会是怎样的呢?在赴美访学过程中,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对电商征税未来发展发展趋势深有体会。
 
    他说:“美国很早就开始重视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比如利用《网络免税法案》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实行永久免税,利用《无限互联网税收公平法案》避免对无线互联网服务的不公平税收。通过《数字服务和数字产品税收公平法案》避免对虚拟商品的不平等税收。同时,又利用《互联网税收公平法案》促进网络经济活动与传统商业活动的公平竞争。”同样,在中国,对电商合理征税已是大势所趋。“首部《电子商务法》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该法律涉及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同时,2015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交易有纳税义务,还要推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即普通小网店的自然人店主也将被纳入税收监管范围。”蔡昌认为做到对电商普遍征税需要时间。
 
    其实,税收监管与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并不矛盾。政府应完善对电商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性政策。“不难发现,随着税收法定原则的推行和税法、征管手段紧跟网络技术创新的发展,对电商征税势在必行。”蔡昌说。
 
    用电子发票等信息化技术破解困局
 
    面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税收问题也需要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应对。京东商城就开具了全国第一张电子发票。
 
    蔡磊表示,从电子发票入手实现信息管税有很多现实意义,比如环境保护、经济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因此,蔡磊也呼吁通过大力推广电子发票、电子工商,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行业公平规范竞争。
 
    与蔡磊的观点不谋而合,蔡昌认为,税收公平是税收信用建设的基石。
 
    公平的税收可促进经济发展,也带来税收诚信。同时,利用好大数据是解决税收信用问题的关键。通过建立机制,畅通信息获取渠道;通过搭建平台,增强数据处理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社会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挖掘数据潜能,预测税收信用的演化趋势。
 
    基于此,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的有关专家还提出了应用信息化技术破解电子商务征管困局的建议,即广泛应用数据库技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征管困局;应用云计算技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应用信息安全技术以保障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应用税控技术和电子发票以有效发挥税收征管手段。
 
    京东集团税务部经理吴婧也表示,作为一个税务人员,只有通过电子工商、电子发票这些现代化税收手段,才能真正对电商进行纳税监管,从被动征管逐渐转变为电商自发履行税收诚信,通过信息化税收监管,使得电商不敢、不愿进行虚假交易,通过税收诚信引导商家的经营诚信,并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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