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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也要计提折旧吗?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6/1/18  阅读数:611

问: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也要计提折旧吗?

答:

会计准则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企业会计准则是计提折旧,所得税不可以扣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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