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操作
库存现金清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定期或不定期清查
即由清查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经手盘点,清查人员从旁监督。同时,清查人员还应认真审核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有关账簿,检查财务处理是否合理合法,账簿记录有无错误,以确定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符等等。
库存现金清查结束后出纳应填写“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如下所示),并据以调整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表是如何填写的,比如说,在盘点库存现金的过程中,实存现金5000元,账存现金4900元,则盘盈100元。
实存现金5000元,账存现金5100元,则盘亏100元。大家注意一下,这个表格是一张原始凭证,作为以后做账的依据。
(2)经常性的现金清查
即由出纳人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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