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财税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网站首页 财税要闻 找事务所 实务操作
会员专区: 面授课程 网上税校 热门视频 证书查询 专家理财资格考试求职招聘会计护照财税论坛
政策解读 财税热点 案例分析 最新法规
内训订制 财税月刊 专业考试 线下培训
实务操作
问:员工在单位工作满10年获赠的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在单位工作满10年获赠的住房,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热点
专业培训
热门文章
友情链接
关于河南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欢迎投稿 | 证书查询 | 专家证书查询
Copyright 2015 河南财税网 版权所有 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电话:13683809881 QQ:793069740 邮箱:793069740@qq.com 地址:中国·郑州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10楼 您是第位访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侵犯您的版权,可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立即删除。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