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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

2015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二)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7/24  阅读数:1786

    十四、如何退考?


    答:已缴费并被确认报名有效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2015年4月17日17:00前在线进行退考申请。手续费每科次10元将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余款在退考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后退回。


    十五、发票如何申请,何时安排邮寄?


    答:考生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报名网站申请,发票将于6月中旬按所填报地址分批开始邮寄。


    十六、新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考取几门方可获得?


    答:根据新的管理制度,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方可取得。


    十七、新制度下考试周期是否有变化?


    答:新制度下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例:2014年上半年仅报考《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并通过,2014年下未报考任何专业科目或报考未通过,2014年上半年《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成绩作废;如需取得证书,2015年需重新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连续两次考试为不间断计算方式,例:2014年下与2015年上同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以此类推。


    对于已经取得一个专业类别《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还欲取得其它专业类别证书的考生,在《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情况下,可选报相应的专业类别,如通过并符合相关规定,即可获得相应的证书。


    十八、怎样申请《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


    答:有3类免考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申请人需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银行考试客服中心,以备核查,邮箱如下:qcbpservice@ata.net.cn。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申请人需下载免考申请表,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试办公室,以备核查,邮箱如下:miankao@china-cbi.net。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十九、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是否符合免考条件?


    答:符合,申请方式与初级经济师申请免考方式相同。


    二十、经核查,如考生提供虚假免考证明材料如何处理?


    答:一经查证,取消改考生当次所有考试成绩。


    二十一、新制度下,非银行业从业人员考试通过后,是否可以获取证书?


    答:非银行业从业人员考试通过后也可获得证书。具体办法详见当次考试证书申领办法。


    二十二、新旧制度对接下,以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何认定?


    答:取得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含非从业人员)。旧的成绩合格证明现阶段依然保留。


    二十二、老版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答:新制度规定:以往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包括相关专业的专业证书)可在原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待后续教育(即证书年检)有关规定出台后,考生可持老版证书通过继续教育(即证书年检)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二十三、老版证书与新版证书有何区别?


    答:新版证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银监会共同监制,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证书。老版证书与新版证书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统一纳入证书管理体系,均可通过继续教育(即证书年检)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二十四、老版证书是否能直接换发新版证书?


    答: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于2013年12月23日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证书管理需遵循国家有关的规定,故无法直接换取新版证书,但原老版证书依然有效。如果想获得新版证书,对于持有老版证书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可免考《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需选取《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任意相关专业类别,待成绩合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即可获得相应专业的新版证书。


    二十五、如何进行后续教育(即证书年检)?


    答:继续教育(即证书年检)有关规定还未出台,请考生后续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公告。


    二十六、如何进行跨省报考申请?


    答:为实现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考,考生应该在目前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报名考试。如确需跨省报考,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跨省报考申请审核表,按照要求单位盖章后提交我会审核,通过审核且备案后,方可进行跨省报考。另,为有效的进行审核工作,跨省报考申请截止日为4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豫商财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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