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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要闻

注评、注税考试考务费取消
文章来源:152    发表时间: 2015/10/11  阅读数:666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近日,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收费项目。

《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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