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契合《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22〕67号)发展导向,政策明确提出“培育壮大短剧创作主体”“构建现代短剧传播格局和市场体系”,鼓励制作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在资源、人才等方面向短剧倾斜,支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短剧创作。本模式中,商业综合体通过空间托管为短剧创作提供标准化场景支撑,运营方聚焦剧组对接与内容孵化,恰好响应了“壮大创作主体”的政策号召;而“流量梯级分润”机制以播放量为核心激励指标,推动运营方深耕优质内容,与政策要求的“坚持正确创作方向、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剧品牌”高度契合。此外,综合体与运营方联动开发的“场景租赁+商户植入+IP衍生”多元收益体系,符合政策“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形成短剧投资生产消费良性循环”的发展目标。
响应《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监管与提升要求,该政策以“创作提升”为核心,强调规范短剧创作传播流程、提升内容质量。本模式中,托管协议明确要求运营方“改造方案经综合体审核”“优先对接合规剧组”,并引入广电总局短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播放量核算依据,从场景源头与数据核验环节落实内容监管责任;同时,“超高流量档”分润绑定IP衍生收入,倒逼运营方重视短剧版权开发与合规运营,与政策“加强内容质量把控、推动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完全一致。
零风险盘活资产,传统商业综合体无需投入改造资金与运营成本,仅将闲置空间(空置商铺、中庭等)委托给专业短剧运营方(具备场景改造、剧组对接、流量运营能力),由运营方全额承担场景改造、设备采购、招商推广等费用;综合体以“空间使用权”作为合作筹码,按“基础收益+流量梯级分润”获取收益,形成“运营方负责投入与运营、综合体享受稳定收益+流量红利”的轻资产合作模式,从财务源头规避投资风险与经营压力。
1、空间筛选标准
把锁定基础收益作为财务核心,优先选择综合体内地段适中、面积灵活(50-200㎡)、空置超6个月的区域,避免占用核心经营空间影响原有收益;按“100㎡/组”划分场景单元,每组空间明确可改造为“生活场景(居家/咖啡馆)”“主题场景(国潮/校园)”两类基础场景,确保适配短剧拍摄需求。
2、托管协议核心条款
运营方责任:全额承担场景改造(单单元改造成本不低于8万元)、日常维护(年维护成本约5000元/单元)、剧组招商(确保单单元年出租率不低于60%),改造方案需经综合体审核,避免破坏建筑结构。
综合体收益:保底基础收益——运营方按“20元/㎡/月”向综合体支付空间使用费(100㎡单元月付2000元,年基础收益2.4万元),无论场景出租情况如何,均需按时支付,保障综合体“旱涝保收”;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避免资金占用。
把挖掘增量收益作为财务核心,在基础收益之外,按短剧播放量设置“阶梯式分成机制”,播放量越高,综合体分成比例越高,激励运营方提升内容质量与流量转化:
1、分润基数定义
以单单元拍摄短剧的“全网有效播放量”为基数(剔除重复播放、无效点击),播放量数据由第三方平台(如广电总局短视频监测系统)出具,确保客观公正。
2、梯级分成比例
基础流量档(播放量100万-500万次):从运营方该短剧的场景租赁收入(按4000元/天测算,单剧拍摄约5天,收入2万元)中提取10%分给综合体,单单元单次分润2000元。
中高流量档(播放量500万-1000万次):分成比例提升至15%,同时从运营方获取的“商户植入收入”(单剧植入收入约5万元)中提取5%,单单元单次分润=2万×15%+5万×5%=3000+2500=5500元。
超高流量档(播放量1000万次以上):场景租赁收入分成20%、商户植入收入分成8%,额外从运营方的“IP衍生收入”(如短剧同款商品销售分成、版权授权收入)中提取3%,单单元单次分润=2万×20%+5万×8%+衍生收入×3%,按衍生收入10万元测算,单次分润可达1.2万元。
以保障收益稳定性作为财务核心,去考核成本和风险的管理。
1.综合体零成本风险
改造、运营、推广等所有成本均由运营方承担,综合体仅提供空间,不产生额外支出;若运营方未达到“单单元年出租率60%”的约定,需按“差额天数×100元/天”向综合体支付违约金(如100㎡单元年出租少30天,需赔付3000元),弥补综合体潜在收益损失。
2、运营方风险平衡
允许运营方在场景闲置时,开展“轻量级副业”(如面向消费者提供场景打卡拍照服务,收费50元/人),副业收入归运营方所有,提高运营方积极性;同时约定“合作期限3年”,运营方在合作期满后,可优先续约,若不续约,需将场景恢复原状或按综合体要求改造为其他业态,避免空间二次闲置。
1、基础收益
以5个100㎡单元为例,5个单元年基础收益=5×2.4万=12万元,若运营方未达标需支付违约金,按年均赔付2万元测算,短期年保底收益14万元。
2、流量分润
按单单元年均拍摄10部短剧、平均播放量500万次(中高流量档)测算,单单元年流量分润=10×5500=5.5万元,5个单元年流量分润27.5万元;若其中1部达超高流量档(1000万次以上),额外增收1.2万元,短期年总收益可达14+27.5+1.2=42.7万元。
1、空间价值激活
原本年维护成本约2.5万元(5个单元×5000元/年)的闲置空间,转化为年收益超40万元的盈利资产,单位空间年收益从“-50元/㎡”变为“+854元/㎡”。
2、流量带动主营业绩
短剧播放量带来的客流增量(如1000万播放量带动日均客流增长5%),可提升综合体餐饮、零售等主营业务销售额,按年销售额1亿元测算,5%增长对应新增销售额500万元,按15%毛利率计算,新增利润75万元,进一步增厚综合收益。
作者:刘莎莎 任商业综合体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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